学生公寓用电及防火安全指南
时间:2021-10-09 12:28 信息来源: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作者:后勤处 浏览次数:
一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明火器具。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功率无论大小的电热毯、电热杯、卷发棒、热得快等阻性发热电器(吹风机可在指定位置使用)及额定功率大于300瓦的大功率电器、无3C认证的不合格产品及其它危害公共安全的电器设备,请同学们勿携带也勿购买,同时要及时制止其他同学使用类似危害宿舍安全的电器。
二、使用床头灯及台灯时,附近不要放置易燃物品。
三、严禁将电器(如台灯、充电器、插线板等)放在床铺上使用
四、充电设备不要长时间充电,外出之前要切断电源,避免危险的发生。
五、学生公寓内严禁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。
六、禁止在宿舍楼内私自改装电源线路和私拉乱接电源,严禁飞线充电。
七、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蜡烛及蚊香等明火,宿舍内禁止吸烟及焚烧废纸。